本会法务提示:
各会员单位务必远离不良业务广告,合规自律诚信开展服务,做模范会员单位。
全体会员单位培训责任人员、教职工、招生及其他岗位人员:务必认真研读近期有关联合惩戒机制、机构信用监管大数据平台、国家网络违规违法行为在线检测与证据收集系统、各地网监部门实施的网剑行动、电子商务法、职业培训领域的法规等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新要求,务必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服务,注意自身机构和人员在“主体法务、信用、服务质量、投诉受理”等环节的行为规范,自觉远离不良业务和不良合作行为,提高识别、防范和厘清业务风险、法务风险的能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自律做模范会员单位。
各会员单位法人代表、岗位责任人员、会员单位所服务的各类客户:请务必认真研读本会政策提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规开展市场服务。
协会实行会员制自律管理!本会以会员单位为培训市场的责任主体,本会依服务协议为会员单位提供约定的社团服务内容,使用统一格式的培训合格证明及由本会官方网站提供查询和信用公示服务。 本会社团服务费依据会员协作服务协议的协商原则,在遵守会员大会相关决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本会无"证书费"、“办证费”等科目,会员、学员及社会机构请仔细阅读并遵守证书使用说明。
本会根据近期部分省市主管部门、行业人士和培训满意度调查专业机构的反馈意见,同时结合社会学员的举报,特对会员单位的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借助互联网“淘宝、58同城及博客、QQ空间”等社交站点、电视媒体等手段,对社会进行虚假或欺诈宣传。
2.严禁通过“微博、微信、QQ”等虚拟空间媒体,利用“交钱就办证”、“无需考试”、“无需培训”、“快速拿证”、“确保通过”、“大量收单”、“快速出证”等宣传用语进行违法宣传。
3.严禁在宣传中“割裂培训合格与作业证书逻辑关联,片面宣传施工作业证”,严禁将本会证件在宣传中与政府特种作业证混淆,以及其他类似方式进行招生或招收学员。
为规范市场管理,专委会秘书处将采取如下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1.持续通过各种渠道对各大网站的舆情和广告专栏信息进行巡查和收集,接受社会各方的举报。
2.对存在证书买卖、虚假宣传、扩大证书效力、进行违规宣传等不法机构将予以警告、暂停受理、曝光行为人、取消定点培训资格及会员单位资格等相应处罚,同时在本会曝光台将违规行为向社会同步公开。
3.对涉及违规行为的“淘宝账号、QQ、微信账号、微博账号、博客、机构站点、论坛帖”等账号或站点,专委会将同合作机构通过“封号、记入黑名单、公布违规行为人的机构或个人信息曝光”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若涉嫌犯罪,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本会将继续加强对会员机构报名过程、学习考训记录、视频图像、试卷书面抽查频次力度,若发现通过“虚假宣传、代kao代办、代签成绩单、虚构考训记录、代建学员学习档案”等方式向我会骗取申办的证书,本会查实后会作注销处理。
5、本会公开受理投诉和举报电话: 4006858581 转 投诉调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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