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促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相关部委近日下发通知,就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事实上,近半年来,技工职业连迎利好:《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印发、政府工作报告提倡“工匠精神”、多城市放宽技能人才落户……
《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4)》中也指出,我国高级技工缺口高达上千万人。为改变这一状况,国家相关部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明确在优化技工教育布局、增强技工教育服务能力、规范技工院校管理、提高技工教育质量、增强技工教育特色、优化技工教育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确立了技工教育发展目标及措施。该规划要求: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坚持高端引领,提出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实施技工教育高端引领计划,着力培养大国工匠;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明确技工院校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经费。
日前,该部门更是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就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该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把招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技工院校要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措施。
该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技工院校发展实际,明确学制教育招生规模,确保2017年全国技工院校招生规模保持在120万人以上。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加大面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招生力度。
在国家部门行动的同时,地方多个城市也行动起来,纷纷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5月20日,武汉市公安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调整户籍迁移政策公告》,为各类人才落户武汉就业创业进一步敞开大门。其中明确,中专(技校)毕业生、中级工以上可落户;5月,厦门市政府下发通知,延长《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的有效期,明确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落户厦门岛外四区。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今年初,西安对部分户籍准入条件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来源:中国建设报 龚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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