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建设报
□ 李焦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此,高等教育要提高创新训练的实效,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各地总结出了很多好的办法和经验,在此笔者谨就一些注意事项和改进方向提出自己的思考。
创新训练不可越俎代庖、弄虚作假
大学生创新训练应贯彻“兴趣驱动、自主研究”原则,其选题必须是学生的兴趣所在。而且应该是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跨校组建项目团队,聘请专业老师指导,而不是指导老师选择课题,“拉”学生参加。
创新训练的主体是学生不是老师,因此训练计划申报书必须是学生所写,指导教师不能“捉刀”。在立项答辩时,必须由担任项目主持人的学生答辩,指导教师不能代答,项目组其他学生在答辩现场旁听可补充。项目主持人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以及答辩中发现项目申报书不是项目组自己写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
创新计划申报书既然是学生所写,由于学生还处于学习阶段,申报书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有瑕疵可以谅解。评委在对项目立项评审时,不能仅仅是选出几个项目来立项,应对每个项目的优缺点进行讲评,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对于不宜立项的项目要进行适当的鼓励,保护学生创新的积极性,欢迎其以后继续申报。通过立项的项目,也要根据评委的建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中期检查不仅不能省,而且要及时
通常情况下,学生自制力相对不强,对于学生主持的项目,中期检查必不可少,项目研究时间一过半,就立即实施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可采取对项目进行现场、实物、报告或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项目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目前进展情况;第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建议;第三,目前已取得的成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第四,下一阶段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进程安排。此外,还要汇报前期经费使用情况和已经取得的成果。此后,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以及项目进展是否达到预期给出中期检查意见。专家组根据项目组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下一步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给出中期检查等级、项目是否通过中期检查结论和未通过检查的给出理由。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须对项目予以中止,并停止核拨经费。
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把握项目的经费开支,对项目的经费进行管理。一般分3次下拨,项目立项后可报销资助经费的2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资助经费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视完成情况及成果等可报销剩余经费。
结题验收既要看“硬”成果,也要看“软”收获
结题验收一般采取答辩会的形式,专家组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答辩,项目组其他成员到现场旁听并可补充。当前,个别学校存在由项目负责人书面委托非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答辩的情况,失去了答辩的意义。
项目成果可以是获奖、论文、专利,也可以是实物产品、图纸、软件、技能展示等。用于结题的项目成果,如果是论文则必须为主持该项目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如果是专利则必须为主持该项目的学生为第一发明人,否则不作为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成果。在答辩中若发现主要成果不是项目组成员取得的,须按照不合格撤销处理。
学生创新训练“重在过程”,宽容“失败”。“失败”的项目,仍可参加验收答辩,只要如实地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提出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并提交相应结题材料,就可参加验收答辩。经专家组审核结题材料、现场答辩、评议后,如果确认达到了创新训练的目的,仍然可以通过验收,成绩按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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